【Now新聞台】鷹君集團創辦人羅鷹石遺孀羅杜莉君入稟,要求撤銷滙豐信託出任家族信託受託人,高等法院駁回羅杜莉君申請,並須支付訟費。法官認同若將三子羅嘉瑞對鷹君的付出及堅守父母意願定性為「威脅」,是牽強亦不公平,而羅老太一方亦無法證明,滙豐在管理基金上嚴重疏忽。
歷時近一年的鷹君羅氏家族爭產案終於有結果,法院裁定鷹君集團創辦人羅鷹石遺孀羅杜莉君敗訴,駁回撤銷滙豐信託出任羅氏家族基金信託人的申請。
法官陳嘉信在判詞提到六個爭議點,就羅老太與已故丈夫羅鷹石之間是否有共識;滙豐信託須執行羅老太的指令,又或是否滙豐信託令羅老太有合理預期會按其指示行事。
法官接納滙豐一方指,所謂的「共識」明顯違反信託協議的條款,而羅老太一方亦未能提供文件或證人,證明有關「共識」的存在,有「共識」說法站不住腳。
而家族信託在鷹君的控股地位,是否明顯受羅嘉瑞增持的威脅,滙豐信託是否有嚴重疏忽?法官指羅老太一方無法證明,家族信託必然要是鷹君集團的最大股東,而羅嘉瑞持股並沒有構成威脅,增持股分一事亦非秘密,有公開的紀錄。
法官又指,看不到羅嘉瑞增持股分,是基於他的不滿,並同意若將羅嘉瑞對鷹君的付出及堅守父母意願定性為「威脅」,是牽強亦不公平,而羅老太一方亦無法證明,滙豐在管理基金上嚴重疏忽。
判詞又指,滙豐信託所作的決定都有合法原因,亦不同意有潛在利益衝突,決定駁回羅老太的申請,並須向滙豐信託支付訟費。
鷹君羅氏家族爭產案由羅老太在2016年底入稟,要求撤換家族信託人而展開,支持羅老太的,包括六子羅啟瑞、二子羅旭瑞,而另一邊是現任鷹君集團主席、三子羅嘉瑞為首的陣營,包括四子羅康瑞及五子羅鷹瑞。羅老太一方指,滙豐信託偏袒羅嘉瑞,沒資格再管理家族信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