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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指滙豐信託有潛在利益衝突

原告指滙豐信託有潛在利益衝突

【Now新聞台】鷹君集團創辦人羅鷹石遺孀羅杜莉君早前入稟,要求撤銷滙豐信託出任家族信託的受託人,案件在高等法院開審。原告指滙豐信託有潛在利益衝突,沒資格再管理家族信託。

羅杜莉君抵達法院,她早前入稟要求撤銷滙豐信託為家族信託的受託人。支持羅老太一方有次子羅旭瑞及孻仔羅啟瑞;而反對撤換滙豐信託的是集團現任主席、三子羅嘉瑞,他未有到法庭。

代表羅老太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在開案陳詞中指,羅老太多次要求信託人滙豐增持集團股份,又希望取消三子羅嘉瑞出任家族信託的監護人,但都不成功,加上滙豐也有份替羅嘉瑞管理另一信託持有集團股份,有潛在利益衝突。

另外,羅嘉瑞不斷買入集團股份,影響家族信託現時是集團最大股東的地位。羅嘉瑞更涉嫌曾稱會將其他家族成員逐出董事局。在此背景之下,滙豐一方卻表示看不到家族信託的地位受威脅,拒絕增持股份,是違背羅老太的信任,也沒有資格再管理信託。

余若海又稱,不應將本案視為家族成員之間爭資產,而是應該集中處理羅老太和滙豐信託之間的糾紛。

滙豐信託發表聲明,強烈反對羅杜莉君的指控,會全力抗辯。

滙豐信託稱,羅氏家族信託自1984年成立,一直以全權委託形式運作,沒有涉及重大改動,指自己以專業和合適態度按信託契約訂立的條款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滙豐信託作為全權受託人,有責任管理羅氏家族信託,並向所有信託受益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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