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許多香港家庭聘用外傭,消委會指每年接獲約200宗有關外傭中介公司的投訴,多數涉及服務質素,即使消委會介入調停亦難以解決。
消委會指,有投訴人指一間中介公司以「百份百退款」作招徠,投訴人先後兩次承諾聘任,但因為兩名外傭被拒出境及獲原有顧主續約,故未能成功聘請女傭而要求退款。投訴人及後發現所謂「百份百退款」的條款附加很多限制,加上簽約時職員未有解釋清楚,投訴人於是向消委會求助,但公司仍然拒絕退款。
另外,有投訴人以視像面試聘請外傭,測試印傭的語言能力,但該印傭到職後與面試時判若兩人,懷疑面試時有關中介公司以即時傳譯隱瞞印傭的實際語言能力。消委會介入後,該公司仍拒絕退款。
消委會指,建議上述兩宗個案投訴人考慮入稟小額錢債處追討,呼籲消費者聘請外傭前要查證中介口碑及看清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