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一名地產經紀去年三月駕車在梨木樹剷上行人路,撞倒一名抱着幼兒的少婦,導致其左腳折斷,右腳掌要切除,被判危險駕駛導致他人受嚴重傷害罪成,判監15個月,停牌兩年。
區域法院法官判刑時表示,29歲被告陳曉昇事發時沒有專注駕駛,令事主要截肢,造成不可逆轉的傷害,再不能如一般母親一樣照顧兩名女兒。基於案件嚴重性,不能判處社會服務令,強調判刑必須具阻嚇力,判被告監禁15個月,停牌兩年。
法官又對事主於事發時緊抱兩歲女兒,強忍下肢遭扯斷的痛楚直至救護員到場才放手,形容她彰顯母愛的偉大,對她致以崇高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