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年旺角騷亂,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五人被控暴動及煽惑暴動案件,法官完成引導,九人陪審團開始退庭商議。陪審團必須達成一致裁決或最少8:1或7:2大比數有效裁決。
正還柙的梁天琦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他正面對兩項暴動罪及一項煽惑暴動罪。其餘四人李諾文、盧建民、林傲軒、林倫慶各被控暴動罪,林傲軒另被控一項非法集結。
法官提醒陪審團必須按證據作出真實裁決,並盡可能達至一致裁決,或最少8:1或7:2大比數有效裁決。若陪審團未能達致有效裁決,需如實告知法庭,法官會作進一步指示。
法官彭寶琴已連續三日引導陪審團,在最後引導時總結辯方案情。法官指,梁天琦自辯稱當晚於旺角以藍衫為記,發起30人以下選舉遊行,稱希望站於警民之間緩和氣氛,相信警方對選舉候選人會有所顧忌。而遊行只包括黃台仰在內的一班本民前成員,其他人只是同時出現於現場。
法官要求陪審團自行考慮呈堂片段與梁天琦的供詞,是否脗合或可能脗合,抑或肯定控方所指,辦選舉遊行只是煙幕。
法官指,如陪審團認為被告的說法屬實或可能屬實,即代表控方未能令陪審團肯定被告有罪,陪審團就需要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即使陪審團完全拒絕接納被告的證供,舉證責任亦在於控方,當所有定罪元素獲得確立就必須判被告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