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在台灣,行政院通過同性婚姻專法草案,讓同性伴侶建立婚姻關係,立法院審議和通過後,最遲要在5月24日實施。有反同性婚姻團體批評政府漠視公投結果。
行政院通過同性婚姻專法草案《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實質內容則採用《民法》規定年滿18歲的同性伴侶可以建立婚姻關係。雙方有財產繼承權、醫療權、必須遵守單一配偶的相關權利義務,但只能收養另一方的親生子女。
草案以2017年5月,大法官裁定《民法》中禁止同性婚姻是違憲的釋法文命名,避免使用「同性婚姻」或「伴侶」等字眼,引起社會爭拗。
爭取同志平權人士認為,草案名稱很好,但認為部分內容仍可再討論。有反同性婚姻團體則質疑,草案多數準用民法,等同認可同性關係為婚姻,亦漠視公投結果。
台灣去年11月的公投通過,《民法》應規定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結合,及以《民法》外的形式例如訂立專門法例,保障同性伴侶權益,但支持同性平權的團體認為這樣是歧視。
蔡英文總統認為,草案必須尋求社會最大公約數。行政院長蘇貞昌呼籲民眾互相包容和尊重,並促請立法院在5月24日的修法限期前,盡快通過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