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台灣成為亞洲首個保障同性婚姻的地區,司法院裁定《民法》中婚姻規定違反憲法,要求立法機關兩年內修正改善。若屆時未完成修法,同性伴侶可以直接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今次釋憲案的聲請人,59歲的祁家威爭取同性婚姻合法化已超過三十年。
他早於1986年與同性伴侶到法院要求公證結婚,被拒絕後向立法院請願,但得到的回覆是「同性戀者為少數之變態,違背社會善良風俗」。
由於當時處於戒嚴時期,祁家威還被當成政治犯,曾與因為誹謗罪入獄的陳水扁前總統一起服刑。
不過,他並沒有放棄,在1998年再次請求公證結婚被拒,之後訴願、行政訴訟和民事訴訟等方法都試過。
2000年首次提出釋憲,但因為程序問題被駁回。祁家威在2013年再與男伴侶登記結婚被拒,在行政訴訟敗訴後再度提出釋憲,今年終於獲司法院受理。
祁家威曾說,如果未來准許同性戀者結婚,他也不會與另一半登記,因為他所做的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有需要的人爭取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