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因宣誓案被取消議員資格的梁國雄上訴被駁回。上訴庭指,香港法院無權挑戰人大釋法,而梁國雄以往宣誓時示威仍獲接納是立法會的決定,不能代表法庭的裁決。
梁國雄到高等法院領取判詞後指,結果是意料之中情理之外,表明一定會上訴至終審法院。
2017年被取消議員資格的四人中,梁國雄是唯一提上訴。他之前的宣誓同樣會示威,從未被質疑無效,認為上訴庭應考慮他的行事習慣及合理期,但上訴庭法官潘兆初不認同,認為立法會主席及秘書長容許的行為不等於法院的裁決。而梁國雄的上訴理據提出宣誓是否有效,只需考慮議員有否完整讀出誓詞。上訴庭反駁言行都是宣誓的一部分,不一併考慮是無理和與現實脫節。
上訴庭又重申,人大常委會有釋法權,香港法院必須遵從,無權挑戰,又認為釋法有追溯力。上訴庭駁回梁國雄的上訴,並裁定他需支付訟費。
被取消議員資格的梁國雄,同時面對被立法會行管會入稟法院追討薪酬及營運開支等,涉及逾27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