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0
男子瑪麗醫院越柙判囚 官指被告咎由自取

男子瑪麗醫院越柙判囚 官指被告咎由自取

【Now新聞台】一名男子去年11月在瑪麗醫院越柙逃走,裁判官指罪行嚴重,被告兩次潛逃是不尊重法治精神,破壞社會對司法制度的信心,指被告是咎由自取,法庭不會同情,判被告入獄18個月。

被告李俐樺,又名李亮,由囚車押送到東區法院。

他早前承認四項控罪,分別是2015年時使用假身份證,當時沒有按照法庭指令歸押及去年被捕後於瑪麗醫院逃走,被控逃離合法羈押及抗拒警務人員等。

代表律師求情時解釋,涉案的假身份證是被告申請美國簽證時由代理為他安排,被告愚蠢相信身份證合法,又指被告的幼子患重病,現時由朋友或公司職員照顧,但由於責任重大,對方已不願意再照顧,加上被告已還柙108天,期間行為良好並認罪,希望法庭輕判。

裁判官李紹豪判刑時表示,被告一早知道幼子和父親的患病,理應考慮所有事情的後果,被告兩次潛逃違背保釋承諾,是不尊重香港的法治精神,並嚴重破壞公眾對司法制度的信心。

裁判官多番強調,被告和家庭落得如此下場是自己一手造成、咎由自取,法庭不會予以半點同情,監禁是唯一合適判刑,希望他在獄中好好反省。

四項控罪在被告認罪扣減後,分別判2至12個月,部分控罪同期執行,加上裁判官考慮全部控罪後,最終判監禁共18個月。

法官又指,即使被告無預謀犯案、無同黨亦無使用暴力,但仍造成一名警員受傷,香港法庭絕對不能容忍。

案情指,疑犯四年前涉嫌干犯行使虛假身分證明文件罪,保釋候審期間潛逃,去年11月在香港機場落網, 還柙期間報稱不適被送往瑪麗醫院,他之後爬天花逃離醫院,最終在灣仔一間酒店內被捕。

 

  1.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