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明報記者鄧力行就2016年採訪旺角衝突時,被警務人員扣留及襲擊,入稟區域法院控告警務處處長。
入稟狀指,在2016年2月9日凌晨3時30分,當時是明報記者的鄧力行在旺角進行採訪。他在彌敦道673號一輛雙層巴士上層,被警務人員強行帶下車。雖然鄧力行已表明身分,但仍被進一步粗暴對待。警務人員將他強行推壓在地,又在沒被挑釁情況下攻擊他、不斷踢他及使用警棍、盾牌以及其他硬物襲擊他。
入稟狀指事件為鄧力行造成人身傷害,警隊及警務處處長沒有執行法定責任,違反《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向警務處處長索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