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兩名保母涉嫌虐待一名四歲女童,女童一度要深切治療,兩名被告承認虐兒罪。
36歲首被告陳天佑和次被告41歲馮家寶,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她們承認虐兒罪,首被告另外承認一項藏毒罪及一項管有吸毒器具罪。
首被告代表律師求情時指,父母離婚令她缺乏父愛,十多歲誤入歧途及曾經吸毒,她收取女童母親五百元協助照顧女童,即使收入不高,仍有給女童買衣服和玩具,花費近二千元,而案發時因女童拒絕穿褲子及說謊,被告心急教好女童才施以體罰,不是存心虐待或傷害女童。
至於次被告的代表律師稱,次被告參與程度不及首被告,而女童傷勢已經痊癒,希望法官考慮被告有悔意予以輕判。
案發於前年11月1日至12月1日,兩名被告在旺角一劏房單位涉嫌虐待一名四歲女童,女童臉、腹、腳及外陰有不同程度的傷勢,一度要接受深切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