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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超雄:針對虐兒法例阻嚇力不足應檢討

張超雄:針對虐兒法例阻嚇力不足應檢討

【Now新聞台】一名父親因為難以抵受未足月女兒的哭聲,大力搖晃及掌摑她,致令女嬰重創變成植物人,在高等法院被判監6年4個半月。法官指案情嚴重,被告的行為如同取去女兒的性命。

立法會議員張超雄認為,礙於現時無專門的法例針對虐兒罪行,法庭只能判處十年以下的刑期,他認為阻嚇力不足,政府有必要盡快檢討。

現時虐待兒童的案件一般以侵害人身罪處理,最高刑罰是十年。張超雄指有關法例多年未有修改,必須檢討保護兒童的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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