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因應多宗巴士奪命車禍成立的專營巴士服務獨立檢討委員會,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作出45項建議。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運輸署署長陳美寶就報告建議舉行記者會。
委員會報告建議運輸署委任一名專營巴士安全總監,並成立小規模的巴士安全小組,建立積極主動的對策 以確保巴士安全。各個專營巴士營辦商應各自委任安全總監,運輸署應要求巴士公司就車長超速、減速及加速發出實時警報。
報告又認為,需要考慮現時車長每更特別更工時14小時是否符合巴士安全,以及考慮限制車長總駕駛時數,並建議訂立具體法例條文,把恐嚇或辱罵正在執行公共職務的車長訂為罪行。
陳帆指,運輸署已落實推展或正在跟進超過30項建議,但有8項建議涉及法例修訂需要詳細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