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年報稱在油麻地被擄走的民主黨成員林子健被控虛報罪案件開審,林子健否認控罪。控方分別傳召替他錄取口供以及整理閉路電視片段的警員。
林子健抵達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他否認控罪。
控方首先傳召為林子健錄取口供的西九龍警區重案組偵緝警員黃繼霈作供,他複述林子健的口供,林子健指前年八月,先收到自稱為內地國安人員的電話,警告不要將球星美斯的簽名照交給劉曉波遺孀劉霞。
至同年八月十日下午四時許,他到旺角一間球衣專門店領取網上預購的美斯球衣後,沿砵蘭街行去油麻地,途中被兩名操普通話的男子強行帶上一架客貨車,車上被人打一拳及被人用毛巾蓋口鼻弄暈。
黃繼霈指,林子健錄取口供時有向在場警員示範自己如何被帶走,兩人在左右兩旁用手部虎口位從後頸,將他的身體向下壓,不過辯方質疑為何整個示範過程在口供紙上未有提及。
黃繼霈在辯方質問下,承認沒有將口供草稿交給林子健簽名作實,亦沒有向林子健複讀,但否認要靠閱讀草稿後才記得整個示範過程。
之後警方傳召負責整理閉路電視片段的警員林錦華,他指閉路電視片段顯示八月十日當日身穿黑色短袖上衣及短褲的林子健步出球衣專門店後,轉右沿砵蘭街向南行,另一段片就看到一名戴上帽及口罩疑似為林子健的男子在咸美頓街至碧街之間的一段砵蘭街繼續向南行,行到接近碧街時橫過砵蘭街,再轉向北往咸美頓街方向前住。
林錦華未完成作供,下星期一繼續,控方會傳召另一名負責檢視閉路電視片段的警員作供,亦會播放部分閉路電視片段。
控方又表示,曾經檢查林子健的手機上網紀錄後,發現他於聲稱被擄走前曾上網尋找哥羅芳的效果,但事後在他體內未有驗出哥羅芳殘餘物,懷疑他有計劃虛報案件,辯方則指此說法有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