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消息指政府建議訂立《動物福利法》,加重虐待動物的罰則,任何人遺棄動物要負上法律責任,最快明年初展開公眾諮詢。
狗會吠人,除了是提醒有危險,亦是因為想引起人關心和注意。
這一個狗場養了約80隻狗,大狗、小狗、名種狗都有,雖然品種各異,但他們都有同一經歷,便是曾被主人遺棄,甚至被虐待。
根據愛護動物協會數字,單在2016-17年度被接收或拯救,以及被主人棄養的動物已超過4000隻。
目前的《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並無對遺棄動物的人作出任何規管或懲罰,消息指,政府建議廢除《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並訂立《動物福利法》,任何人遺棄動物都須負上法律責任 。
而針對虐待動物,目前條例最高可判監三年,但條例在1935年訂立以來檢控率都偏低,判刑亦一直被質疑太輕,2012年兩名青年在順利邨踢死一隻流浪貓,被告被判監一年已是條例執行近80年來判得最重的一次。
據了解,政府提出新訂立的《動物福利法》會加重虐畜的罰則,至於罰多少則尚待討論,又建議法例把「照顧者」定義為對該動物不論長期抑或暫時性的監護、管有或負責。
照顧者須為動物提供合適膳食、環境,並保護動物免受意外或疾病,違法者會被禁止在一段時間內再養動物。
有議員相信《動物福利法》能填補目前條例的缺陷,但政府須清楚定義執法者的權力範圍。
至於棄養的定義,例如「放生」烏龜和魚類等行為會否都被視為違法,一些暫時託管的動物酒店等又是否屬規管範圍,消息指政府仍未有定案。
據了解當局計劃最快在明年初展開公眾諮詢,目標本屆政府任期前完成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