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一名老翁去年六月留下十八隻狗及一隻貓在村屋内,導致其中十隻狗餓死,殘酷對待動物罪成,判囚一年。
68歲被告陳勝昌由囚車押送到屯門法院聽取判決,他早前承認九項殘酷對待動物罪及無牌畜養狗隻罪,辯方求情時稱,被告現住在老人院,年事已高,重犯機會不大。
裁判官指,被告的行爲導致十八隻狗及一隻貓受到不必要的痛苦,如果放生牠們可能還有一線生機,判他即時監禁十二個月,罰款四千元。
案發於去年六月,被告的鄰居聞到被告住所内傳出惡臭,於是報警,警方在元朗大棠路南坑村,被告的住所內發現有十隻狗餓死,另有八隻狗及一隻貓營養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