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政府打算將產假由現時10周加至14周,增加了的4星期工資由政府承擔,但就設有上限,高薪僱員的薪酬差額要由僱主負責,這個方案是公平合理?
題目:產假增加4周政府付鈔是否合理?
勞工顧問委員會勞方成員鄧家彪認為政府有能力承擔僱員增加四星期產假的工資,但要考慮社會上一些特殊需要,例如不幸流產的個案現時會以病假處理,希望政府可修改法例以維持母親可享的福利。
職工盟婦女事務委員會幹事林英卿認為法例上應一拼作出檢討及修改,在不斷鼓勵家庭友善政策的同時亦需僱主的配合,在法例上保護母親的利益,令她們可保持原有的生活水平,減低生育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