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梁鎮罡就其同性伴侶可享公務員福利及合併報稅提請司法覆核案,上訴庭早前裁定政府上訴得直,梁鎮罡再提出上訴,獲批准就部分涉重大公眾利益的議題上訴至終審法院。梁鎮罡發表聲明指,正考慮向終院上訴要求釐清聆訊範圍。
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梁鎮罡與同性伴侶於2014年在新西蘭結婚,他翌年就配偶無法享有公務員福利及二人不能合併報稅,提請司法覆核。他在初審時獲判勝訴,但其後被推翻,梁鎮罡申請將案件上訴至終審法院。
他的代表律師要求法庭裁定,上訴庭指要維護傳統婚姻即異性婚姻,是否政府拒絕提供公務員福利及合併報稅的合法理由,即使二人在外地是合法結合。
假如是的話,令他們受到不同待遇是否合法?這種待遇有否違犯基本法、人權法及普通法中有關平等和自由的原則?
高等法院上訴庭三位法官頒下判詞,認為申請人接納及無意挑戰香港的婚姻是指「一夫一妻」一男一女的結合,因此拒絕就第一個問題批出上訴許可,但法官同意政府是否有足夠理據去解釋給予他們不同待遇,認為涉及重大公眾利益,因此批准申請人就第二個問題上訴至終審法院。
由於部分上訴理由不被接納,梁鎮罡需承擔三萬元訟費,而政府則要付約五萬六千元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