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們並不支援你正使用的瀏覽器。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廣告
【Now新聞台】題目:本港防止虐兒的法例及措施是否足夠?
七歲女童林林被虐案件,陪審團裁定父母罪成,法官指判處最高刑罰未能反映虐兒的嚴重性。現時香港並無特定的虐兒法例,現存法例是否具足夠阻嚇性,而防範措施是否足夠?
工黨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指,應立法強制性呈報和規管家庭體罰,以增加阻嚇性,達到及早識別、通報和介入懷疑個案,防止更多虐兒事件發生。他亦指出,不同部門之間資料互通,以及有專責隊伍進行家訪能協助識別高危家庭,及早通報及介入個案。
防止虐待兒童會署理總幹事黃翠玲指,政府應檢討和修訂現行兒童法例,而香港沒有兒童法,但法例若能擴大對兒童的保障,能帶出社會不容忍虐待兒童和剝削兒童權利行為的訊息,在社會上有阻嚇作用。她亦希望政府投放資源到及早預防項目,例如家訪計劃,以避免發生虐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