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份審計報告指出,地政總署執法不力,多幅政府土地被非法佔用多年,仍未糾正 ,其中一幅屬郊野公園範圍的官地,被佔用長達十八年。有立法會議員認為,應該將罰款與地租掛鈎,加強阻嚇力。
香港十一萬公頃土地,有三成屬於未有批租或指定用途的官地,這些土地,部分被非法佔用多年。
審計署研究了6個個案,其中一個是位於大欖郊野公園內的商營康樂公園。報告內的描述,與「大棠荔枝山莊」吻合,有收費的燒烤場,果園及飼養動物。
報告表示,園內一些行人徑及休憩用地等,佔用了官地,我們在荔枝山莊範圍內,亦發現一些漁護署豎立的指示牌。
審計署表示,元朗地政處早於93年已得悉郊野公園內有官地被佔用,18年來共發出12封警告信,但至今仍未完全糾正。
創辦人梁福元表示,90年代已知公園部份設施違規,曾多次提出以短期租約方式解決,但政府認為郊野公園應予市民共享,不應付費入場,所以一直膠著。
審計署表示,截至去年底,地政總署積壓了近五百宗要優先處理非法佔用官地個案,其中四宗,超過十年都未處理好,7成個案,超過4個月指定時限仍未糾正。
審計署認為,地政總署應全面檢討執法,以及大幅提高目前一萬元的最高罰款。立法會議員李永達認為,罰款要與地租掛鈎,才夠阻嚇力。
有關罰款七二年起都未調整過,李永達認為應盡快提交立法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