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份審計報告指出,地政總署執法不力,多幅政府土地被非法佔用多年,仍未糾正 ,而佔用官地的罰則太輕,起不了阻嚇作用。
香港11萬公頃土地,有三成是未有批租或指定用途的官地,這些土地,部分被非法佔用多年。
審計署研究了6個個案,其中一個是位於大欖郊野公園內的商營康樂公園。公園內有收費的燒烤場、果園及娛樂設施。審計署表示,元朗地政處早於93年已得悉,公園佔用政府土地並興建違列搭建物,18年來共發出12封警告信,但至今仍未完全糾正。
中心亦多次提出以短期租約方式解決,但政府認為郊野公園應予市民共享,不應要付費入場,雙方至今仍然膠著。
另外一個個案是新民黨副主席史泰祖位於上水的別墅。別墅範圍內共有三間寮屋。寮屋在70年代取得牌照興建,面積約70平方米,但多年來,面積大幅改變,北區地政處91年已知道大了近20平方米,但沒有採取行動,到去年有傳媒揭發才發出警告信。
審計署表示,截至去年底,地政總署積壓了近500宗要優先處理的佔用官地個案,其中4宗,超過10年都未處理好,7成個案,超過4個月指定時限仍未完成。
審計署認為,地政總署應全面檢討執法,而現時佔用官地最高罰款10000元,72年起都調整過,應引入每天罰款,加強阻嚇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