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涉嫌上周在法庭內拍照的女子唐琳玲保釋候訊,但因未有依時交保釋金被警方拘捕,高等法院押後至周三處理,唐琳玲還柙警方看管。
唐琳玲在金鐘萬豪酒店外被捕,先被警方帶到中區警署扣查,再將她押到高等法院應訊。
法官陳慶偉指出,唐琳玲違反保釋條件,之前報稱的地址在現實中並不存在,質疑她住在鄰近法院的酒店,問唐琳玲有何回應,唐琳玲以英語回答沒有。再指再將她還柙由警方看管,再問唐琳玲有何回應,她都是以英語回答沒有。
法官決定將案件押後至周三處理,唐琳玲由警車帶走還柙。唐琳玲之前庭上多次打斷法官的發言,今次表現比較冷靜,只是在法官提問時才回應。
唐琳玲上星期三在高院一個法庭內用手機拍照,她事後用英文解釋指她是來法庭學習,不願意認罪。
法官將案件交由律政司跟進,准許唐琳玲期間保釋,但要她在限時內交出5萬元保釋金及住在報稱住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