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2014年佔領行動,本台工程人員李小龍在旺角採訪期間被警員指控襲警拘捕,其後證據不足獲釋,李小龍早前入稟高等法院,就過程中受到的傷害向特區政府索償,案件早上進行審核聆訊。
代表李小龍的律師在庭上指,已經與政府一方商討,將會各自安排專家就李小龍的傷勢撰寫評估報告,並計算賠償金額。法官將案件押後至7月17日,留待雙方準備證人供詞等文件,屆時再向法庭匯報進度。
李小龍去年11月入稟向特區政府索償,指他在2014年11月25日晚上在旺角上海街遭到多名警員襲擊和毆打,致身體受到實際傷害及被非法禁錮。
過程中多名警員將他按在地上,重複和持續地坐着他、捏他、踩他,又用膝撞他及拳打腳踢,歷時約一分半鐘,令他的左眼角、左手及左肋骨等多處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