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早前就懲教署規定男囚犯必須剪髮,提出司法覆核獲判勝訴,懲教署不服上訴,上訴庭頒下判詞,指本案不涉及性別歧視,裁定懲教署上訴得直。
梁國雄與其他社民連成員於上訴庭頒下判決後表示,如果獲得法援署批出法援,會上訴至終審法院。
案件由上訴庭張舉能首席法官、林文瀚副庭長、潘兆初法官處理。
判詞指出,女囚犯同樣要符合其他外觀的要求,認為本案不涉性別歧視,沒有違反《性別歧視條例》以及違憲。
判詞又指,懲教署對男女囚犯外觀的規定,有助合理地維持監獄統一性,無論是男或女囚犯都要面對類似程度的要求,頭髮長度的限制是基於社會傳統上對男女外表的要求,懲教署有權作出相關規定,署方也是基於專業判斷去管理監獄秩序。法庭沒有相同的專業知識,去衡量統一性對於監獄維持秩序的重要性,考慮各點後裁定梁國雄一方的覆核理據不成立,懲教署上訴得直。
梁國雄2011年因衝擊立法會遞補機制論壇被判監,在獄中被剪去長髮,他出獄後提出司法覆核,認為懲教署歧視男囚犯,早前獲高等法院判勝訴,男囚犯不需剪髮的新守則原定於去年6月1日生效,但懲教署提出上訴而獲准暫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