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審計報告指海關在保障消費者方面執法不力,抽查市面產品經常都找不到目標貨品,化驗時間又長,而針對新修訂的商品說明條例,海關與通訊辦的檢控率都偏低。審計署認為條例實施超過四年,當局應全面檢討執法工作。
針對不良營商手法及出售不安全貨品等,海關是主要執法機構,不時還會抽查市面產品。但審計署發現海關過去五年抽查過萬次,但經常找不到目標產品。
因應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前年抽查60次嬰兒牙刷有41次都找不到目標產品。在消費品安全條例下近七千次抽查,八成一都找不到產品。如去年抽查即棄手套16次,有6次都找不到目標產品。審計署發現很多目標產品其實很普遍,要求海關探究原因。
而即使找到相關產品檢測時間亦過長,舉例海關接到一款兒童地墊不安全的投訴,等到化驗結果證實地墊屬高風險,已經事隔一年多。審計署認為情況不理想,不知情的消費者可能已經購買並使用不安全地墊。
針對2013年實施的新修訂商品說明條例,審計署批評海關處理個案時間冗長。當中版權及商標調查科在過去四年半調查近三千宗個案,超過一半要多過一年才完成調查,最長更接近四年才結案。
而自條例實施以來海關及另一執法機構通訊辦接獲超過三萬宗投訴,針對服務的檢控率偏低,海關只有6%,通訊辦只得3%,主要因為搜證困難。審計署要求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全面檢討執法工作,強調要迅速遏止不良營商手法,才能有效保障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