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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一名印傭網上直播三名少主洗澡,被判監三個月。
28歲的被告,原本被控上年12月在北角城市花園一個單位,用手提電話發布三名兒童的色情物品到社交媒體,涉嫌發布兒童色情物品,後來改控她沒經僱主批准為三名小孩拍照和錄影,涉嫌不誠實取用電腦,她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
裁判官判刑時指今次案情嚴重,涉及兒童裸體片段在社交媒體公開令全世界都可看到,加上涉及違反誠信,必須判處被告監禁,以四個半月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三分一,判監禁三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