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立法會議員鄭松泰在立法會倒插國旗和區旗,立法會的調查委員會一致認為他涉及行為不檢及違反誓言,足以構成譴責鄭松泰的理據。
2016年10月19日,梁頌恆及游蕙禎被安排再次宣誓。鄭松泰在主席宣布點算法定人數期間,將多名民建聯議員擺放在桌上的國旗及區旗倒插。事後,議員謝偉俊動議根據基本法第79條譴責鄭松泰。
立法會的調查委員會公布調查結果,認為鄭松泰以議員身分公開及故意羞辱國旗及區旗,沒有理會議員蔣麗芸或主席的勸喻及警告,不只一次倒插國旗和區旗,雖然性質不及焚燒國旗嚴重,但考慮到他身為議員,向公眾傳達的信息令立法會聲譽嚴重受損,行事方式有負市民期望,足以構成譴責的理據。
譴責動議需要得到三分之二議員支持,主席才可宣告鄭松泰喪失議員資格。參考目前立法會形勢,若表決動議當日68名議員全部出席,最少要有46名議員贊成才可通過,而不計算一般不投票的主席梁君彥,建制派共有41名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