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高等法院開庭處理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參選資格,被挑戰的司法覆核申請。法官周家明質疑為何申請人沒申請臨時禁制令,若臨時禁制令都不申請,提出司法覆核是不合理,區諾軒一方及政府代表都質疑以司法覆核處理並不合適,法官明早將頒下書面裁決。
申請人黃大海與工聯會王國興開庭前在法院外抗議。
黃大海一方在入稟狀中要求申請兩個禁制令,禁止區諾軒進入議會就任及禁止選舉主任刊憲宣布選舉結果。
法官周家明質疑若兩個禁制令都有需要,為何之前沒有申請臨時禁制令,質疑申請人本來應該在入稟時一併申請臨時禁制令,又稱若申請人不申請臨時禁制令,提出司法覆核也並不合理。
黃大海一方解釋稱案件首次開庭時,政府已刊憲宣布區諾軒當選,因此現在是申請禁制令,要求選舉主任更正刊憲,讓公眾得知最新結果,加上考慮到早前被取消資格的六名議員,造成立法會大量行政工作,認為直接頒令禁止區諾軒就任有助避免浪費公帑,又強調申請人可透過司法覆核申請禁制令,是最適合的方式處理今次爭議。
代表區諾軒的資深大律師石永泰則表示,申請人應以選舉呈請或《立法會條例》第73條「以喪失資格為理由,針對任何人提出法律程序」處理選舉爭議,又指司法覆核選舉主任的決定及要求頒令刊憲更正選舉結果,是有違法律程序。
石永泰又認為當公布選舉結果時,區諾軒已經是補選當選人,禁止刊憲選舉結果,在法律上並無意義。
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莫樹聯亦同意,申請人應提出選舉呈請處理今次爭議,又稱在選舉呈請之下申請人也可申請禁制令,不一定要透過司法覆核。
申請人及答辯人代表已經完成陳詞,法官周家明將案件押後至星期四,屆時會頒下書面裁決,決定會否批出司法覆核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