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私隱專員公署經調查後裁定,忽然一周及face雜誌,刊登藝人黃宗澤、陳自瑤和王浩信家居私生活的相片,嚴重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私隱專員已向兩間雜誌發出執行通知,要求糾正做法,而雜誌社已提出上訴。
兩份雜誌分別兩期的報道,在去年6月刊登,其後3名藝人到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投訴被侵犯私穩。
公署指,忽然一周在雜誌中,刊登一名藝人在家中全身赤裸的相片。雜誌承認,僱用攝影記者利用長鏡頭,在距離單位一公里外的地方拍攝照片。
而face就登出兩名藝人在家中的親密照,攝影記者就爬上住所對面山坡影的。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蔣任宏表示,兩份雜誌是不公平收集個人資料,裁定嚴重侵犯個人私隱。
兩份雜誌聲稱,拍攝照片是證明藝人否認同居的說法是說謊,由於涉及公眾利益,所以登出照片。
公署指,這解釋不可接受。
公署已向兩份雜誌發出執行通知,要求雜誌糾正有關做法,而兩份雜誌就已提出上訴。
另外,對於有傳媒用吊臀拍攝唐英年九龍塘約道大宅的情況,是否同樣侵犯私隱,蔣任宏表示,需要就個別個案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