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政府就國歌法本地立法向立法會提交條文建議,故意篡改國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最高判囚三年罰款五萬。另外中小學教授國歌亦納入立法建議,但沒有罰則。
內地去年十月起實施國歌法,共涉及16款條文,特區政府建議把其中13款納入本地立法內容,包括國歌法的立法精神;奏唱時在場人員應當肅立、舉止莊重;公開﹑故意篡改國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即屬違法。政府建議參考國旗及國徽法,最高判監三年罰款五萬。
另外,中小學需教唱國歌,了解其精神及奏唱禮儀亦列入立法建議,但就沒有罰則。
政府消息人士強調,本地立法要貼地,不能硬套。內地各政府會議、重大體育賽事都規定要唱國歌,政府建議特區奏唱國歌的場合由行政長官決定。行政長官同時會決定不得奏唱國歌的場合,當中會包括內地國歌法規定商標和商業廣告﹑私人喪事及公共場所的背景音樂不可奏唱國歌,違例最高罰款五萬元。
另外,內地規定新聞媒體要積極開展國歌宣傳,特定節日要播放國歌。本地立法並無完全跟隨,只建議電台﹑電視台按牌照條款免費播放宣傳片,有需要行政長官亦可規定在特定節日播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