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香港即將要就國歌法進行本地立法,本台會一連三日探討內地國歌法的條文。今日先看看國歌法第一條,開宗明義要弘揚愛國主義,這些字眼應否直接寫入本地法例呢?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和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有不同看法。
政府提過國歌法在本地立法時會參考國旗和國徽法。內地的國旗法和國徽法第一條分別寫明,要維護國旗和國徽尊嚴,增強公民的國家觀念,發揚愛國主義精神。這一條關乎立法原意及意識形態的條文,最終並無寫入香港法例。
內地國歌法第一條亦寫明,立法目的是要增強公民國家觀念、弘揚愛國主義精神、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本地立法是否都可以全部不提?
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認為,要待特區政府聽取各方意見再作決定。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認為,若要寫進本地法會有很多疑問。
回歸前擔任臨時立法會主席、有份審議國旗及國徽法的范徐麗泰認為,現時的社會氣氛比當年差;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認同中國與香港之間信任減少,但社會環境轉變都不能改變立法原則。
當年國旗及國徽法透過本地立法在香港實施,與今次國歌法立法中間相距20年,社會環境、政治形勢都不同了。政府在今時今日如何將內地法例寫入本地法律,或者可以視為一個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