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運輸署修訂巴士車長工時指引,每更車長更次時間由現時不應超過14小時減至不應超過12小時;駕駛時間就由現時不應超過11小時縮減至不應超過10小時。運輸署指修訂指引後,巴士公司需要額外人手,要待明年第二季全面落實指引後才能知道實際財務影響。
接連發生多宗嚴重的巴士交通意外,運輸署宣布修訂沿用7年多的《巴士車長工作、休息及用膳時間指引》,並與巴士工會會面交代。
修訂包括車長最長更次時間由現時不應超逾14小時,縮減為不應超逾12小時;駕駛時間由現時不應超過11小時,縮減至10小時。
車長駕駛6小時後的休息時間由現時30分鐘增加至40分鐘。
考慮到市民繁忙時間的需要,巴士公司可適度安排部分車長的特別更次時間超逾12小時,但最長亦不能超過14小時。
而駕駛時間上限則須與其他所有更次的車長看齊,即不應超逾10小時。
為確保車長有足夠休息,指定特別更次內應有一段不少於連續3小時的休息時間。
運輸署同時新增規定,除特別更次外,巴士公司在編排車長在三個相連更次內的總休班時間不應少於22小時。新指引目標在今年第二季陸續實施,並在一年後全面落實。
運輸署表示明白巴士公司需要額外人手,但他們有責任維持有效率的服務,實際的財務和車費影響要到明年第二季才知道。
運輸署表示已將修訂通知巴士公司,他們承諾會盡早約見車長交代實施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