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運輸署修訂巴士車長工時指引,每更時間由現時不應超過14小時減至不應超過12小時;至於駕駛時間就由現時不應超過11小時,縮減至不應超過10小時,新指引將於今年第二季起陸續實施。
運輸署與巴士工會會面,交代新修訂《巴士車長工作、休息及用膳時間指引》,修訂包括車長最長更次時間由現時不應超逾14小時,縮減為不應超逾12小時。而駕駛時間由現時不應超過11小時,縮減至10小時。車長駕駛6小時後的休息時間由現時30分鐘增加至40分鐘。
考慮到巴士公司有需要維持編排部分車長較長的更次時間,運輸署建議增加一項新規定,讓巴士公司可適度安排車長特別更次時間可超逾12小時,惟最長的更次時間仍不應超逾14小時。而駕駛時間上限則須與其他所有更次的車長看齊,即不應超逾10小時。
為確保車長有足夠休息,修訂《指引》內新增規定,指定特別更次內應有一段不少於連續3小時的休息時間。
運輸署同時新增規定,除特別更次外,巴士公司在編排車長在三個相連更次內的總休班時間不應少於22小時。
各專營巴士公司承諾會盡早約見車長解釋修訂《指引》的實施細節,政府指目標是本年第二季開始可陸續實施修訂《指引》,並一年後全面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