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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找換店劫殺案 被告罪成囚終身

大埔找換店劫殺案 被告罪成囚終身

【Now新聞台】前年大埔找換店劫殺案,被告搶劫及謀殺罪罪成,被判終身監禁。

42歲被告揭冠國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

法官判刑時指已考慮案件整體性質、情節及被告背景,搶劫罪判刑6年9個月,謀殺罪判終身監禁,兩項控罪刑期同期執行。

控罪指被告前年三月,在大埔運頭街一間找換店謀殺及搶劫71歲東主。他犯案後潛逃內地,被公安拘捕再移交香港警方,早前承認搶劫,陪審團一致裁定他謀殺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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