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召開特別會議,通過修改財委會會議程序的機制。民主派議員不滿議案毋須刊憲,質疑程序不合乎法治精神,又批評修改財委會會議程序削弱議會監察政府的權力,在表決前集體離場抗議。
立法會修改議事規則後,戰場轉到財委會。
財委會舉行特別會議,審議修改財委會會議程序的機制,民主派議員提出規程問題,指財委會會議程序具有法律效力,應與大會的議事規則看齊,修改後必須刊憲,質疑現時以議員議案方式提出會引起法律爭議。
民主派亦不滿建制派提出修改會議程序的機制,並指他們下一步就會修改財委會會議程序,削弱議會監察政府的權力。
民主黨、公民黨等泛民議員在會議中途集體離場,多項由他們提出的議案及修正案最終無法動議。
而財委會在泛民缺席下,通過由副主席田北辰提出修改會議程序機制的議案,建議日後修改財委會會議程序的議案要在12天前提交,而修正案則要在5天前提交,獲過半數贊成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