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DR醫學美容案,兩名被告誤殺罪名成立,集團創辦人周向榮被判監12年,實驗室技術員陳冠忠被判監10年。法官指,周向榮的行為令人厭惡,為建立自己的王國不理顧客的安危,沒有減刑理由。
DR集團創辦人周向榮及實驗室技術員陳冠忠,由囚車押送至高等法院聽取判刑,陪審團早前裁定他們誤殺罪成.
法官張慧玲在判刑時指,二人違反照顧死者陳宛琳的謹慎責任,首被告周向榮有效控制DR集團,從內部指引看到他知道CIK療程仍處於試驗階段,但為了避免潛在競爭者而推出療程,周向榮要求職員不要相信客人自稱居住在公屋、沒有錢,應該和他們交朋友,了解他們真實背景,案中三名死傷者的例子顯示與顧客「交朋友」的銷售技巧如何運作,而顧客在接受療程前被要求簽署聲明書,批評周向榮完全不負責任,不認同首被告不是只顧賺錢。
法官批評周向榮為建立自己的王國,不理會顧客的安危,沒有告知客人療程的潛在風險。
法官指,周向榮的行為令人厭惡,必須判以長時間監禁,量刑起點為12年,雖然辯方求情時指DR已向客人退款二百多萬元,但法官認為並非求情理由,相反周向榮在審訊期間,一直聲稱自己只是集團的投資者,是希望逃避責任,利用法例的所有漏洞,沒有減刑因素。
至於次被告陳冠忠,判刑起點為10年,法官不接受辯方指陳冠忠是錯誤判斷,因為他應該知道療程會構成嚴重風險。
法官明白陳冠忠家庭面對困境,尤其他的女兒只有六個月大,但對於死者陳宛琳家人來說同樣面對困境,加上被告沒有認罪,因此判處陳冠忠監禁十年。
當法官宣讀刑期時,周向榮與陳冠忠表現冷靜,陳冠忠的家人聽到判決後激動落淚,他們探望陳冠忠後離開法院。
至於第三被告西醫麥允齡,由於陪審團未能達成有效裁決,控方早前計劃申請重審,案件將在下月19日再開庭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