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退休警司朱經緯被控於佔領行動期間用警棍毆打途人,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罪名成立,即時還柙等候月底判刑。
早前否認控罪的朱經緯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法庭裁決後將他還柙等候判刑。
主任裁判官錢禮裁決時指信納鄭仲恆的證供誠實可靠,亦在多條新聞片段中清楚看到鄭仲恆被警棍擊中,他當時手無寸鐵,沒有向警員做任何敵意行為,而且正離開事發現場,朱經緯無需要向他使用武力。
裁判官又指,朱經緯聲稱使用警棍是中度武力並不可信,而鄭仲恆在事件中受到身體傷害,裁定朱經緯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罪成。
案情指時任警司朱經緯於2014年11月26日佔領行動期間,在旺角彌敦道666號上海商業銀行外襲擊事主鄭仲恆,案件將於12月29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