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立法會議員鄭松泰被控侮辱國旗及區旗罪,法官裁定表證成立,案件押後至下周五,再聽取控辯雙方結案陳詞。
鄭松泰早上到法院應訊,他去年10月19日立法會會議暫停期間,倒轉建制派議員座位上的國旗及區旗,被控侮辱國旗及區旗兩項罪名,鄭松泰在庭上否認兩項控罪。
控方傳召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劉國勳及蔣麗芸出庭作供。
劉國勳作供時表示,當日將約12支國旗及12支區旗帶到立法會,分發給其他建制派議員在座位前展示,會議暫停期間在議員休息室的電視直播,見到鄭松泰倒轉議員席上的國旗及區旗。
辯方問劉國勳國旗及區旗是否自己購買,劉國勳表示,是在過去參加國慶回歸活動後,將國旗及區旗複製品拿回家,再在當日帶到立法會。
辯方質疑劉國勳為何用「複製品」字眼,是否不相信他所帶的是國旗和區旗,劉國勳指當日帶到會議廳的國旗和區旗有一定相似程度,足以令人相信。
辯方再問劉國勳,若指他當日帶到會議廳的國旗和區旗符合規定,他同意還是不同意。劉國勳表示,即使帶去的國旗和區旗規格不完全相同,相似程度足以令人認為是國旗和區旗。
辯方又質疑劉國勳是否知道國旗及區旗有規格,有否量度確認當日帶去的國旗和區旗合規格。劉國勳承認當時沒看尺寸,亦沒有確認是否合規,但知道是有規格。
蔣麗芸作供時表示,當日在議員休息室的電視,見到鄭松泰倒插國旗及區旗,於是回到會議廳,將國旗及區旗還原擺法。她表示當時「好嬲」,有大聲指摘鄭松泰,指他不應侮辱國旗。
案件預計審訊兩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