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全國人大常委會二次審議《國歌法》草案,草案進一步加大對侮辱國歌行為的懲處力度,指侮辱國歌甚或要追究刑事責任。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指,建議在十月的人大常委會議上,提請將《國歌法》列入香港及澳門基本法附件三。
前年世界盃外圍賽港隊主場迎戰國家隊,奏國歌時出現這一幕,日後可能會被依法追究。
全國人大常委會再次審議《國歌法》草案,草案二審稿提出奏唱國歌時應當肅立,舉止莊重,不得有不尊重國歌的行為,並進一步加大對侮辱國歌行為的懲處力度。
在公共場合惡意修改國歌歌詞,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由公安機關處以警告或十五日以下拘留,如構成犯罪的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國歌不得用於商標和商業廣告,亦不得用於私人喪事活動或作為公共場所的背景音樂。
為加強國歌教育,草案二審稿亦提出應將國歌列入中小學教材,將國歌作為愛國主義教育的重要內容、組織學生學唱國歌等。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負責人建議在十月的人大常委會,提請將國歌法列入香港及澳門基本法附件三,由特區政府公布或立法實施。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葉國謙認為,維護國歌是公民責任和意識,相信香港人會守法,估計在立法會不會遇上太大爭議。
葉國謙預計最快今年十月人大常委會通過後,年底前便可在香港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