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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在報章撰文,指當局應考慮從寬處理宣誓案件,不堅持追討羅冠聰、劉小麗、梁國雄及姚松炎等人的薪金及津貼。
陳弘毅撰文指,案件當事人在作出有關行為時,只能依據當時的法律或法律解釋來判斷行為的合法性或法律後果,如果在釋法後才根據新的立法來判斷當事人的行為,可能構成不公。而有關議員作出宣誓言行時,是基於以往立法會監誓人以及立法會主席從寬處理宣誓要求的做法,有關議員未意識到這些「越位」宣誓言行的嚴重法律後果,而監誓人、主席或法律顧問也沒有意識到嚴重法律後果。
陳弘毅認為,當局應考慮從寬處理今次判決對有關議員的影響,例如考慮不堅持追討已獲發的薪金和津貼,以及向敗訴方追討訴訟費用時酌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