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法院裁定撤銷四名議員資格,他們合共支取過千萬薪津該如何處理,要由行政管理委員會開會討論。有民主派委員認為,四名議員一直有在議會工作,反對全數追討,有建制派的委員就建議向法庭尋求指令。
法院的判決除了令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和姚松炎喪失議員資格,過去九個月支取的薪金及津貼也要交還。
立法會申領營運開支資料顯示,截至今年五月羅冠聰申領的金額是四人中最多,九個月共用了225萬。連任的梁國雄最少,有170萬,大部分都用於支付議員助理薪金,亦有用作辦事處營運及資訊科技開支,加上每人分別支薪超過85萬,四人共涉薪津1100萬。
去年梁頌恆、游蕙禎喪失議員資格後,行管會決定全數追回薪津,今次四名議員如何處理,行管會下月開會再討論。
至於議員辦事處的後續安排,梁國雄和劉小麗都有議辦位於房委會轄下的單位。根據房屋署租務指引,議員因任何原因不再就任,一般在一個月內就要遷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