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中文大學及浸會大學學生就政府新聞處於去年立法會新東補選採訪安排申請司法覆核。
高等法院處理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及浸大新聞系學生的司法覆核申請。
兩校學生分別入稟法院,指去年2月於立法會新東補選點票站,政府新聞處拒絕學生刊物《Varsity》及《新報人》的學生記者進入記者區採訪,指處方違反《基本法》賦予的新聞自由,要求保障學生採訪權。
代表中大學生的資深大律師潘熙指,雖然去年九月起,政府新聞處已於特定場合容許部分學生記者到採訪區,但認為新聞處只於特別重要場合行使酌情權,例外讓學生記者進場採訪,有關採訪政策仍未符合基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