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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冀與港府商討汽車共乘方案

UBER冀與港府商討汽車共乘方案

【Now新聞台】創新及科技局在社交網站撰文,批評UBER知法犯法。

創科局指,UBER提供了兩項所謂創新共享經濟業務,當中電召車被裁定違法,而UberEATS卻合法,可見UBER完全有選擇採取合法或違法方式推動共享經濟,批評UBER為自身商業利益,以創新共享經濟為藉口,知法犯法,令電召司機繼續因違法載客取酬而被捕,做法不負責任。

UBER回應指,全球超過一百個政府已經就汽車共乘立法,相信有可行法律框架將服務在香港納入規管,又期望與相關部門商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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