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是反對釋法的其中一人,他認為國家豁免權是否適用於商業交易案件,是普通法的問題,終院能夠自行決定。有資深大律師指,釋法對法院日後處理類似案件,影響深遠。
五名主審法官中有兩名反對釋法,包括終院常任法官包致金。在二百多頁的判詞中,包致金最初已指,知道總有一天,要就司法獨立作出判決。他認為,國家豁免權是否適用於商業交易案件,是普通法處理的問題,終院絕對能夠自行決定,加上這宗案件不涉及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無必要提請人大常委釋法。包致金又指,限制性豁免較符合香港的司法公義,亦顯示了一國兩制的可貴。
資深大律師梁家傑認為,這宗明顯是商業案件,剛果不應該有外交豁免權,釋法是不必要。
而律師何俊仁就指,終院的決定令人不安,擔心人大釋法會影響日後同類案件的處理。他又擔心,其他國家會以絕對豁免權做擋箭牌,逃避法律責任,希望人大常委只就基本法條文作出原則性解釋,之後交回終院作最後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