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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一名血癌病人因瑪嘉烈醫院漏派覆診紙及延誤抽血最後死亡的案件,死因庭裁判官引導陪審團後開始退庭商議。
死者連穗文太太到庭旁聽。
她丈夫2014年確診血癌,原本同年的5月7日及9日要到醫院覆診,但覆診紙沒有寫5月7日,之後死者於9日凌晨,即覆診前因頭暈送院,當時亦沒有即時抽血化驗,三日後不治。
裁判官嚴舜儀引導陪審團,提醒他們死因庭權力有限,無權查究民事過失、責任及賠償問題。
裁判官亦指出,若死者因為自身患上潛在致命病況而死亡,就應該裁定為死於自然,若果死者並非有致命病況,經治療和沒有涉及他殺情況下,就應該裁定為死於意外或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