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選舉事務處發出嚴正聲明,反駁有報道指行政長官選舉結束後,選票會被運到內地檢驗指紋。
對於有專欄作家指,聽聞特首選舉後選票會被運返內地驗指紋,中央會知道個別選委如何投票,選舉事務處發表聲明指有關傳聞毫無事實根據,法律亦絕不容許。
根據行政長官選舉規例,選舉主任在宣布選舉結果後,必須隨即將選票包裹及密封,候選人或代理人等會在場監察。總選舉主任負責保存所有選票和相關文件六個月,除非是根據法庭作出命令,否則其他人不能檢查任何選票,在六個月限期屆滿後,所有選票會全數銷毀。
選舉事務處重申,整個投票過程都是保密,選管會會一如以往,全力確保特首選舉在公平、公開及誠實的情況下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