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行政長官梁振英女兒梁頌昕前年在機場遺留行李,由機場人員代為帶入禁區。有空中服務員不滿,提出司法覆核獲判勝訴,機管局一方須支付訟費。
前行政長官梁振英回應法院裁決,指機管局以往亦曾經「酌情送遞」,認為當日女兒梁頌昕接受的是慣常做法,並無特權。
梁振英在社交平台貼文,指機管局有既定程序處理遺失物品,以往亦曾以「酌情送遞」方式將尋回的失物,在經過所需的安全檢查後由機場非禁區帶到機場禁區,歸還已確定的物主。
梁振英指,報告指出2015年3月至2016年3月有517宗類似個案,因此當日航空公司將遺留的行李通過安檢後交給梁頌昕,是慣常做法,並非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