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審訊了28日,其間傳召多名前高官作供。
曾蔭權涉貪案在上月3日正式開審。
曾蔭權面對三項控罪,包括首次被廉署引用的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及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分別指他在2010至2012年間在無合理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接受深圳東海花園一個單位的裝修工程作為誘因或報酬,並藉行政長官及行會主席身分,參與批准雄濤廣播,亦即其後改稱數碼廣播的DBC所提交三項申請。
而在行會上沒有申報或披露,又或向行會隱瞞他正與雄濤主要股東黃楚標商議租用深圳東海花園單位,以及在提名建築設計師何周禮授勳時,沒有申報何周禮負責單位設計。
超過20日的審訊,控方共傳召或宣讀37名證人的證供,包括唐英年、林鄭月娥、劉吳惠蘭等多名前高官,就行會向雄濤發牌決定、行會利益申報制度、授勳提名過程等作供。
辯方沒有傳召任何證人,曾蔭權亦沒有自辯。連日審訊,他的太太曾鮑笑薇均有陪伴。
曾蔭權於卸任前半年捲入接受款待外遊風波,他當時回應傳媒時主動透露自己於深圳租住複式住宅單位,準備退休後到內地暫住,結果被揭發物業發展商是雄濤主要股東黃楚標,被質疑租務安排涉及利益輸送,亦即今次案件關鍵。
廉政公署經過三年半調查,於2015年正式起訴曾蔭權,他是在回歸以來被起訴的最高級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