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身兼授勳委員會主席的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作供。唐英年指提名何周禮授勳時不知他與曾蔭權的關係,作決定時亦沒有受壓,被問到有關行會利益申報制度,唐英年認為即使有約務協議,亦要視乎性質,並非必須申報。
唐英年到高等法院就曾蔭權涉貪案作供。時任政務司司長的唐英年身兼授勳遴選委員會主席,他指委員會討論授勳提名前,會先要求成員申報利益,他本人亦曾最少申報一次。
控方展示一份2011年5月,委員會交予特首的授勳提名名單,共有280人獲提名。唐英年指,不知道當中被提名獲榮譽勳章的何周禮,負責曾蔭權深圳大宅裝修,直至2012年才從報章得悉曾二人關係。
唐英年接受辯方盤問,指決定提名何周禮過程沒有受壓,又同意辯方所指授勳制度中,提名階段容許不同人士或機構提名,自薦亦可以,但是否合資格會由遴選委員會把關。
談及行政會議申報制度時,他承認雄濤廣播的9位股東,他認識其中8位,包括黃楚標。但他認為不是因為朋友關係或只認識某人便要申報、避席,否則行會就不能開會。他又指自己亦認識雄濤股東之一李國寶,李國寶十分支持曾蔭權參選特首,二人是要好朋友。
控方之後問唐英年,有否與認識的幾位股東在商業上或個人有直接的金錢利益或交易。唐英年說沒有,但自己有一張東亞銀行信用卡,而李國寶與東亞銀行有關。控方再問,如果不只朋友關係,牽涉商業或個人交易情況是否不同?唐英年指,要視乎性質而定,正如他持有東亞銀行信用卡,不認為會構成利益衝突。
控方再問如果關乎租務協議。唐英年指自己沒有這種經驗,很難定出界線,但認為不是必須申報,正如自己申請信用卡亦會與銀行簽署協議或文件。
年三十法庭提早於下午休庭,曾蔭權面帶微笑步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