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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補地價出租公屋戶主判囚8周

未補地價出租公屋戶主判囚8周

【Now新聞台】一對夫婦未補地價出租已購入的公屋單位,被控一項欺詐罪,女被告罪名成立,判監八星期。

案情指,涉案夫婦未補地價出租粉嶺祥華邨的租置單位,五年間收取26萬元租金,被控一項欺詐罪,男被告早前獲撤銷控罪,女被告則認罪。

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連續犯案五年,因個人利益欺詐房屋津貼,須判處監禁反映案件的嚴重性,考慮到女被告認罪及初犯,減刑兩個月,判監八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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